一、寫借條要找人在場證明嗎
這并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fā)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guān)系中,僅起聯(lián)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wù)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yīng)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jù)。
二、寫借條需注意哪些事項
書寫借條需注意下列事項: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nèi)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yīng)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guān)系,比如:因為什么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guān),如果加入就可能產(chǎn)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xiàn)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么,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jīng)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后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