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借款利息怎么計算
個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條款的約定是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但是,實踐中,對利息問題的爭議比較多,涉及問題較復雜,由于生活中個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系及合同的復雜性,使得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
例如有的明確約定了利息,有的就沒約定利息,有的僅僅口頭約定了利息,還有的約定不明確等情況經(jīng)常出現(xiàn),也有人把利率約定不明作為利息約定不明來處理。事實上,利息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的貨幣報酬,合同法規(guī)定的利息是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一種權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nèi)貸款人付給借款人的利息數(shù)與借款數(shù)的比例。利息與利率的關系為:利息=本金天數(shù)利率。因此,利息與利率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當事人因利率發(fā)生爭議,并不必然導致利息約定不明。
二、利息能不能先從借款中扣除
貸款人在提供貸款時不能預先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屆滿時或者合同履行期間按照約定分批償付給貸款人。但現(xiàn)實中有的貸款人為了確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時就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實質(zhì)上為扣除利息后的數(shù)額。這種做法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實際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約定的借款數(shù)額,影響其資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因此,合同法規(guī)定貸款人在提供借款時不得預先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預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