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個人債務如何認定
夫妻個人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人所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五)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等所負債務;
(七)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即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或單方為共同生活和履行夫妻各自或共同負擔的家庭義務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旅行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
(4)雖為一方經營,但經營收入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該經營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產生的前提是夫妻婚姻關系的存續(xù)。因此,夫妻共同債務不象普通得連帶債務,債務人內部的債務份額已經確定,債務人對外負連帶責任同時,對內負按份責任。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由夫妻共同承擔,其沒有分額分擔;也不存在對內效力。因此,當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共同債務不具備的連帶債務的性質。當夫妻婚姻關系行將結束時,因婚姻關系的終止,將導致財產關系的結束;離婚將導致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務的分擔。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債務因夫妻人身關系產生的,因此并不存在夫妻債務份額分擔問題。但是,當婚姻關系結束時,夫妻共同債務就產生了債務分擔問題,但分擔前提是夫妻沒有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