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相比銀行貸款有哪些優(yōu)勢
與銀行貸款相比,民間借貸具有以下優(yōu)勢:
一是手續(xù)簡便。民間融資不像銀行貸款需要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書、會計報表、購銷合同、負責人身份證件、驗資報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經過簽訂合同、辦理公證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產證明及還貸能力等并簽訂合同即可。
二是資金隨需隨借。按銀行的正常貸款程序,企業(yè)從向銀行申請貸款到獲得貸款,期間大約需要一個月,即使是長期合作客戶,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間借貸一般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時間即可獲得所需資金。
三是獲取資金條件相對較低。中小企業(yè)貸款風險大、需求額度小、管理成本高,銀行在發(fā)放貸款時普遍要求中小企業(yè)提供足夠的抵押擔保物;而民間借貸普遍門檻低,顯然更加適合于小企業(yè)。
四是資金使用效率較高。銀行貸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現(xiàn),而民間借貸可以即借即還,適合小企業(yè)使用頻率高的特點。
五是節(jié)省費用。由于民間借貸省去了公證、鑒定、驗資、抵(質)押登記等手續(xù),也就節(jié)省了不菲的中介費用。民間借貸融資正是具備了這些比較優(yōu)勢,才使得民間融資市場日趨活躍起來。
二、民間借款注意的事項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經濟生活較為寬裕,資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視,民間債權債務關系日趨增多。那么,怎樣才能較好的保護民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法有序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
(一)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xù)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jù);無書面借據(jù)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三)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shù)),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fā)現(xiàn)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四)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五)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jù)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六)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七)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才能對抗第三人。
(八)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zhí)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九)還款期滿后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十)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zhí)單必須明確注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