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貸合同的內(nèi)容包括哪些?
根據(jù)《合同法》以及《商業(yè)銀行法》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借款數(shù)額和幣種
借款數(shù)額,是指借貸貨幣數(shù)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shù)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shù)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shù)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shù)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jù),因此,沒有借款數(shù)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三)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四)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jù),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條款。
二、什么樣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無效民間借貸合同,是由于存在無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民間借貸合同。認定無效民間借貸合同,應從下列三個方面分析:
(一)簽訂合同的人要合法:無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合同。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范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于無效的合同,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另外,企業(yè)之間也不能簽訂借款合同,無則也是無效的民間借貸合同。
(二)簽訂合同的過程要合法: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或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還有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的都是無效的。
(三)簽訂合同的慕斯要合法: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也是無效的,因為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為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四)從合同本身內(nèi)容上看,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此外還要注意,民間借貸合同部分無效的,只能對無效部分做無效處理,而不影響有效部分,如約定民間借貸利息超過最高限度4倍的,超過部分做無效處理,而不影響4倍以內(nèi)的效力。但是,當民間借貸合同的部分無效內(nèi)容影響整個債權實現(xiàn)的,就有必要將整個民間借貸合同做無效處理。凡是涉及到合同問題都是比較專業(yè)的法律問題,也是很容易引發(fā)糾紛的,因此建議借貸雙方最好請專業(yè)的律師來擬訂合同,有條件的還可以做一下公證,這樣能夠更好地杜絕糾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