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確定?
借條糾紛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訴訟時效的問題,按照訴訟法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那么借條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借條上寫了還款日期的,一種是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寫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債權(quán)人在兩年之內(nèi)沒有催告?zhèn)鶆杖?,就喪失勝訴權(quán)。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根據(jù)司法實踐的經(jīng)驗,確定沒有寫明還款期起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如下幾種類型:
(一)債權(quán)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
(二)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但是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就等于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nèi)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三)債權(quán)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quán)利,債務人當即明確拒絕履行的,例如債權(quán)人沒有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債務人拒絕即屬于行使抗辯權(quán),那么,債務人的行為不構(gòu)成違約,訴訟時效也不起算;
(四)債權(quán)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quán)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且否定債權(quán)的存在,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quán)人是否規(guī)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五)在債權(quán)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確定?
(一)借條最好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nèi)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二)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
(三)可以不寫借款的原因,因為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guān),如果加入就可能產(chǎn)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四)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xiàn)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么,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jīng)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后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此外,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書面協(xié)議,因為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最后還要提醒大家,在民事訴訟中,有借條不見得勝訴,還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如果您有這方面的糾紛,建議您咨詢律師后再做決定,任何案子都有風險,任何案子都有可操作性,沒有絕對的勝訴,也沒有絕對的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