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保護企業(yè)債權
在合作之初應對合作方進行有效資信調查和財產調查。
新《公司法》的頒布,降低了設立公司的門檻,不少小型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出現(xiàn)。一方面,大量公司的出現(xiàn)有利于活躍市場經濟;另一方面,大量小型公司的出現(xiàn),也給企業(yè)之間的合作留下了不少隱患。因此,企業(yè)之間在進行合作時,首先應做的一件事就是對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和財產調查。
調查的具體內容:
第一、企業(yè)的工商登記詳細資料及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第二、企業(yè)辦事機構的房產資料。
第三、企業(yè)所擁有的大型財產權利的調查。
第四、企業(yè)股東的身份調查。
第五、企業(yè)股東的財產調查。
對不同的企業(yè),不同的合作項目,應該在資信調查和財產調查方面有所側重,這個應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二、公司解散如何處理債權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zhèn)鶛嗳?(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第一百八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xiàn)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钡谝话侔耸艞l“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p>
因此,公司在申請解散時股東要成立清算組,由清算組承擔債權債務的清算。如果資不抵債的,應當申請破產。否則視為有能力承擔債務,那么解散后股東有義務承擔債務。但時效為2年,超過兩年的不承擔。當事人在遇到欠款糾紛時,要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積極的向債務人主張,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債權陷入無法實現(xiàn)的危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