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對高利貸的界定
《民法通則》規(guī)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就屬于高利貸。假設銀行個人貸款利率是6個月至一年期為6.12%,1-3年期年利率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為高利貸。
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為高利貸。高利貸作為一種殘酷剝奪借貸者私人財產的手段,在中國的舊社會尤為盛行,最為常見的是所謂"驢打滾"利滾利,即以一月為限過期不還者,利轉為本,本利翻轉,越滾越大,這是最厲害的復利計算形式。
二、高利貸有擔保人嗎
擔保人給借款人作擔保,向高利貸作擔保的同時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呢?第一,超過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第二,超過擔保期限的擔保人也不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