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有哪些?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yè)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而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借條的內容是什么?
1、出借款人、幣種。
2、借款金額:金額應寫大小寫,且要一致,有人因為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產生糾紛結果打官司。
3、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于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4、利率: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為年息,x‰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
5、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6、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一樣。
7、借款時間:農歷還是陽歷。
8、如有證明人或擔保人要讓他簽上名,但要寫明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以免發(fā)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