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zhuǎn)讓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
此文章幫助了393人 作者:北京債權債務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一、 債權轉(zhuǎn)讓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
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并沒有明確限定,可以以口頭方式(如果債務人不予認可,則需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
二、 債權轉(zhuǎn)讓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來理解,“通知”的履行主體是債權人,受讓人并沒有義務履行通知義務,但是,債權人是否履行通知義務卻直接關系到受讓債權能否對債務人發(fā)生效力。
北京債權債務律師溫馨提示:
轉(zhuǎn)移債權的,需要雙方簽訂新的債權轉(zhuǎn)移協(xié)議書,簽訂即生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簽訂之后,需要及時通知債務人,以便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償還義務。如果沒有及時通知,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履行了義務的,債權即消滅,新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請求償還債務,而只能向原債權人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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