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責任的法律特征
1、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范、禁止性規(guī)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于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
2、侵權責任以侵權行為為前提要件
侵權責任產(chǎn)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3、侵權責任的形式具有多樣性
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chǎn)等財產(chǎn)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chǎn)形式的責任。
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而實施的作為或者不作為。侵害人身權的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而實施的,以公民人身權為侵害客體的作為或者不作為。
二是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為致使權利主體財產(chǎn)權、人身權受到侵犯,并造成財產(chǎn)利益和非財產(chǎn)利益的減少或者滅失的客觀事實。這是構成這一民事責任的首要條件,只有當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造成損害事實,行為人才承擔民事責任。這里的損害,從廣義上講,包括財產(chǎn)上的損害和人身上的損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財產(chǎn)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三是因果關系。作為構成侵害公民生命權、健康權的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系,就是指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聯(lián)系,只有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這種因果關系,說明損害是由違法行為所引起的,行為人才承擔民事責任。確定因果關系就是要從客觀現(xiàn)象中去尋找揭示他們之間存在的不依照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聯(lián)系。
四是主觀過錯。主觀過錯是構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違法行為人只有在實施違法行為當時主觀存在過錯才承擔民事責任。過錯就是違法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后果的一種心理狀態(tài),他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狀態(tài)。
在訴訟上,以上四項內容必須要由提出訴訟請求的人進行舉證,當事人必須全面地論證自己的觀點。理論上講,這是一項很困難的舉證責任,相比較合同嚴格責任來說,訴訟請求人需要強得多的訴訟舉證能力,這也是合同訴訟與侵權訴訟最重要的區(qū)別之一。但這一孑然不同的歸責原則在司法實踐中往往被訴訟參與人忽視了,這也是近兩年來人身侵權訴訟比例大幅度上升、且勝訴率不合理性偏高的關鍵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