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是否合法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
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公民與企業(yè)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二、民間借貸超四倍利息如何處理
所謂“超四倍”利息即上述的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四倍”利息有二種情況:
(一)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沒有支付利息,糾紛后,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應予支持。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都按此原則處理。
(二)約定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已履行完畢后,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意見,一是認為不應返還。理由是:
1、同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既然雙方當事人自由約定并已履行的利息,應當遵從當事人的意愿,沒有必要由法院強行改變返還;
2、事人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類似于自然之債,當事人自愿履行且已履行的法律不強行返還,沒有履行的,法律不得強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