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有債務代償后的追償權是指什么
夫妻共有債務代償后的追償權,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債權人履行了全部給付義務后,有權就超出其應當負擔債務額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償。
二、夫妻共有債務代償后的追償條件有哪些
實踐當中夫妻一方所獲追償權具有以下條件:一是夫妻一方向債權人履行的給付責任中超出其應當分擔的部分,即替代另一方先行承擔了給付責任。二是夫妻一方追償權必須是以存在連帶責任為前提。三是夫妻一方所享有的追償權必須以其行使了其配偶免除原債務為條件。
正是基于這種理由與原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后,基于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shù)?,人民法院應當支持?/p>
為此,夫妻一方代償還共同債務后,就依法律規(guī)定有償就其超額支付部分,向另一方行使追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