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證據
第一、證明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fā)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第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第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二、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證據
第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fā)生后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并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買賣合同關系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系的、、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第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fā)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第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注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