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人對保證人的訴訟有時限嗎
債權人與保證人應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在該保證期內有效;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的,則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第三十五條,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破產債權有哪些
破產債權的除外債權指因法律的例外規(guī)定而被排除于破產債權范圍之外的特殊債權。包括:
1、懲罰性質的債權,即行政、司法機關對破產企業(yè)的罰款、罰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包括債務人未執(zhí)行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利息和勞動保險金的滯納金。
2、破產程序開始后的債權,即破產宣告后的債務利息,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所支出的費用,但不包括作為例外的破產程序開始后的債權,比如解除合同產生的損害賠償、票據付款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后的付款。
3、股東的投資權益,即破產企業(yè)的股權、股票持有人在股權、股票上的權利、債務人開辦單位對債務人未收取的管理費、承包費等。
4、喪失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即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
5、政府無償撥付給債務人的資金不屬于破產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