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合同有哪些擔保方式?
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增加償還的能力?!稉7ā芬?guī)定了五種擔保方式,其中適用于民間借貸合同的主要有三種。即保證,抵押、質押。
二、民間借貸合同如何擔保?
1、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的好處是,借款人如果不能償還借款,保證人要承擔償還責任。這就等于擴大了還款能力。由借款人一人負責償還擴大到保證人也負有償還責任,對于確保借款的償還是十分有利的。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guī)定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的范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設定抵押權應當由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果抵押物是不動產抵押及車輛等特殊動產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設定抵押權的好處是,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時,貸款人可以與抵押人協(xié)商處理抵押 物償還借款,協(xié)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經法院判決后,申請法院執(zhí)行時,法院可以拍賣抵押物得到的款項,償還借款。
3、質押。
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人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擔保方式。以下權利可以設定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利。
設定質權的好處是,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時,貸款人可以與抵押人協(xié)商處理質押 物償還借款,協(xié)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經法院判決后,申請法院執(zhí)行時,法院可以拍賣質押物得到的款項,償還借款。貸款人將借款支付給借款人后,其風險都是由貸款人承擔。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xiàn),減少借款的風險,近些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在信貸業(yè)務中越來越多的采用擔保的方式。民間借貸合同中,為保障貸款人的借款能夠收回,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