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詐騙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包括: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jù)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物的。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是合同關系消滅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事先約定解除條件的,條件具備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出現(xiàn)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可以解除合同;
4、一方出現(xiàn)拒絕履行、遲延履行等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根據(jù)履行情況與合同性質要求對方承擔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