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財產如何公證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fā)票。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xié)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xié)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xié)議書上簽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六條規(guī)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彼阅愕倪@個個人財產公證可能不會起到太大的作用.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局限性
婚前財產公證與傳統(tǒng)思想觀念的撞擊
婚姻是一種最高的信任,是基于夫妻雙方對彼此信任而產生的一種親情。深受我國“婦從子孝、夫唱婦隨”等傳統(tǒng)家庭觀念的影響,許多人認為如果男女雙方一直保持著戀愛關系,彼此尊重,共同經歷風雨的變遷感情得到了積累,固然穩(wěn)定。若在此情正濃時,便已處心積慮的劃清財產歸屬,必然會使雙方原本一如既往的信任感消失,使本來現實的現代愛情和婚姻關系變得更現實,并不益于今后馬拉松式的感情長跑,這對雙方的感情無疑是一種傷害。因為一紙婚前財產公證書讓婚姻更容易發(fā)生預期的故障,夫妻雙方時時刻刻都要為花錢而動心眼,這樣的婚姻更像一樁特殊的“買賣”,這樣的夫妻更像商業(yè)伙伴,這是對圣潔的感情的褻瀆。這充分體現了婚前財產公證與婚姻觀念的沖擊,同時也表現出其與我國傳統(tǒng)美德之間的碰撞?;榍柏敭a公證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因貪圖財產的婚姻提供了一個保護傘,而并不是為婚姻提供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