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怎么審核
委托人房地產登記處應自受理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冊,并通知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及其轉移、變更登記的權利人領取登記證明,或者書面通知房地產他項權利注銷登記的申請人原登記證明作廢;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也應有書面通知單。
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費用是多少
個人購買住房抵押登記,申請公積金的,按每件 100 元繳納;申請組合或其他的,按每件 200 元繳納。由個人承擔。
其他按抵押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的辦法,由抵押人繳納: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 )
100 以下(含 100 ) 0.1
100 —— 2000 (含) 0.04
2000 —— 5000 (含) 0.03
5000 —— 10000 (含) 0.02
超過 10000 部分 0.01
計費基數按登記的抵押物的價格總額確定,每件收費的上限為3 萬元。上述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房地產登記處的依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