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中的利息問題
利率要合乎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shù))。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逗贤ā芬?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guān)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蹦壳?,國家規(guī)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二.借條中的時間問題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chǎn)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quán)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F(xiàn)實中人們經(jīng)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guī)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xiàn)債權(quán)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fā)關(guān)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6月25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quán)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chǎn)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quán)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盡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鑒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并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