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如何判斷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別
黃某因與章某發(fā)生業(yè)務往來,2011年經(jīng)結算,黃某向章某寫了一份欠款134萬元的欠條,此后黃某陸續(xù)付了部分款。2012年,黃某委托其妻艾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其與章某發(fā)生業(yè)務往來時的貨款進行結算后,艾某以某公司的名義向章某書面出具了一份欠款為92萬元的欠條,并加蓋了該公司的財務專用章。2013年,黃某與章某兩次自愿協(xié)商用貨物抵欠款30萬元,后因黃某與該公司均沒有付款,章某持黃某出具的欠條(原件已撕破)和某公司出具的欠條向法院起訴,要求黃某與某公司共同償付所欠貨款92萬元及賠償利息損失。另查明,章某向法庭出示的已撕破的黃某欠條原件,是訴訟期間章某受邀到黃某家中吃飯時,黃某之妻艾某提出要看欠條原件,之后雙方發(fā)生吵架而被艾某撕破,后由章某撿起重新粘好。
法院判決:應該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構成債務加入
法院審理認為,黃某和某公司應共同承擔支付欠款的民事責任。理由是:貝斯特公司出具欠條,表明其已以新債務人的身份加入到章某對黃某的債務中,構成了債務加入,某公司、黃某具有一并償還欠款的義務。章某有權請求某公司、黃某中的任何一個還款,也有權請求他們共同還款。
律師說法:關于債務加入
本案爭議的焦點主要涉及到在黃某出具欠條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艾某對黃某與章某業(yè)務往來期間的同一貨款結算并加蓋某公司財務章出具欠條給章某的行為性質是構成債務轉移還是債務加入的問題。首先,某公司不構成債務轉移但構成債務加入。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和第三人簽訂協(xié)議,由第三人承擔債務,并經(jīng)債權人同意或第三人和債權人簽訂協(xié)議,由第三人承擔債務人的債務,原債務人則脫離債的關系。債務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已有的債務關系中來,由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對債權人的債務。其主要法律特征為:第三人與原債務人承擔同一內(nèi)容的債務;第三人與原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債務加入既可以由債務人與第三人訂立,也可由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本案中,黃某以個人名義向章某出具欠條后并沒有與某公司達成過債務轉移協(xié)議,章某與黃某之間也沒有明確否定黃某的債務人地位或者讓黃某脫離債的關系,從合同貨款履行情況看,在某公司出具欠條后,黃某仍以自己名義與章某兩次以貨抵款清償債務,也印證說明了黃某并未退出原債務關系,本案某公司出具欠條只是自愿替黃某履行債務。即章某、黃某、某公司之間不符合債務轉移的法律特征。但是某公司出具的欠條卻已具體明確:某公司具有還款義務,這一義務與黃某承擔債務的內(nèi)容基本是一致的;某公司承擔還款義務的同時并不排除黃某的義務承擔,也沒有妨障黃某的義務承擔;某公司、黃某就該義務的承擔完全可以各自履行,也可以共同履行。這些特征與債務加入的構成要件是相符的。
其次,黃某與某公司對同一貨款結算后先后各自出具的欠條均真實有效。雖然章某向法庭出示的黃某親筆書寫的欠條已被撕破,存在證據(jù)形式上的瑕疵,但從本案查明的事實看,原因是艾某怪章某向法院起訴而雙方發(fā)生吵架被艾某撕破的,并非是由于某公司向章某出具欠條后,債務發(fā)生移轉黃某因此脫離了原債務關系而撕毀欠條的,該證據(jù)瑕疵已得到合理解釋,不影響其法律效力,黃某出具的欠條雖有瑕疵但并未失效。關于某公司就黃某同一貨款向章某出具的結算欠條,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亦合法有效。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判斷債務轉移與債務加入的區(qū)別的介紹,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向法邦網(wǎng)的律師進行詳細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