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勁夫吃飯被路人買單

未來網訊,近日,90后硬漢小生蔣勁夫在個人社交平臺上發(fā)文稱“準備結賬的時候被告知剛剛坐在我隔壁的一位女士幫我買過了。在這里謝謝你了,這座城市的陌生人”。并配了一張黑白色調十分酷炫的自拍。粉絲留言道“給你買單還不是因為你帥”,“夫仔,我就是幫你買單的那個人”,并毫不留情吐槽偶像“人家給你買單是想你省錢去剪頭發(fā)”。據悉,此行蔣勁夫是回到老家長沙錄制節(jié)目,從粉絲接機圖看,夫仔頭發(fā)已經長到很長,再搭配他現在的潮范兒,頗有與其他小生走不同路線的意味。
吃霸王餐的法律責任
夫仔這次也算是被動吃了一次沒花錢的“霸王餐”,那么在實際生活中如果真的吃了霸王餐要負什么法律責任呢?霸王餐,泛指在餐廳或小吃店中,故意不付錢點餐的白吃白喝的行為。霸王餐,就是吃了不給錢的餐。吃霸王餐違反了民法。一般屬治安管理或民事糾紛范疇的,不涉及刑事方面,因為未嚴重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等價有償原則是公平原則在財產性質的民事活動中的體現,是指民事主體在實施轉移財產等的民事活動中要實行等價交換,取得一項權利應當向對方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無償占有、剝奪他方的財產,不得非法侵害他方的利益;在造成他方損害的時候,應當等價有償。
此外,如果長期吃霸王餐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當事人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