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萬買奔馳是13手
“開著一輛七手的奧拓”是德云社相聲中一個自嘲的段子,但是花17萬買了一輛13手的奔馳轎車,卻是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1982年出生的武先生出于工作需要決定購買一輛二手奔馳轎車作為“過渡”?!叭ツ?2月,朋友跟我一起到濟西二手車市場看車,當時轉(zhuǎn)了好幾家才確定在一家歐瑞達的車行買車?!睅捉?jīng)周折后最終決定買一輛白色的奔馳C200。
“大約是年初八以后,我去拿的大本(機動車登記證書)?!蔽湎壬f,他拿到機動車登記證書時,并沒仔細看上面的內(nèi)容,但一位朋友在乘坐這輛奔馳車時,發(fā)現(xiàn)機動車登記證書有13次過戶記錄。武先生提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顯示,第一次交易時間是2015年4月8日,武先生把機動車登記證書翻到了第五頁,上面顯示,此前已辦理登記業(yè)務13次。
“花17萬卻買了一輛13手奔馳,這個我根本接受不了?!?春節(jié)期間,武先生開著這輛奔馳車去臨沂老家,在駕駛過程中,他突然發(fā)現(xiàn)儀表顯示異常,于是他就按下了“恢復出廠設置”的按鈕。讓他沒想到的是,儀表盤上顯示的公里數(shù),由購車時的6萬多公里變成了10萬多公里。武先生認為,有可能是二手車賣家對車動過手腳。(新聞來源:鳳凰網(wǎng))

消費者遭遇欺詐可申請雙倍賠償
《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第49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p>
根據(jù)國家工商局發(fā)布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yōu)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做虛假的現(xiàn)場演示和說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為了市場經(jīng)濟的健康發(fā)展,商家應當遵紀守法、誠信經(jīng)營。同時,廣大消費者在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時應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保護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