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落水泥塊砸死90后女孩

現代快報訊,3月1日下午4點45分,無錫市區(qū)一大廈樓上突然掉下水泥塊,砸中一名路過的女子,并且將一輛停在樓下的轎車前擋風玻璃砸碎。從網友傳來的現場照片和視頻中可以看到,水泥塊砸到路面后散落四周,一名粉色上衣女子倒在這些水泥塊中間,現場一名狼籍。隨后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將女子送往醫(yī)院?!跋挛顼L太大了,都聽得見呼呼聲響,這真是飛來橫禍啊!”圍觀的路人認為,水泥塊墜落跟大風有關。網友透露掉落的水泥塊來自大廈樓上一娛樂活動場所的陽光房外靠墻。有知情人士介紹,被砸中的女子出生于1994年,在無錫一客運站工作,急送到醫(yī)院搶救時,診斷已無生命體征。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高空墜物致人傷亡法律責任如何明確

長期以來,高空墜物致人傷亡事件一直備受關注,社會不斷反思,但悲劇屢屢上演。究其原因,無外乎“肇事者”無法認定、取證難以及法不責眾思想作怪等。高空墜物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及時有效治理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戶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則是由于客觀條件引發(fā)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墻體瓷片由于年久脫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然而,面對高空墜物這種侵權行為,在很多時候,并不好明確責任人。對此,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筑全體住戶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認為,這樣處罰是公平的?!斑@不是分配利益,而是分配風險。業(yè)主承擔責任后,可以進一步加大對真正責任人的調查力度,把真正的責任人找出來。如果業(yè)主能將責任人找出來,則讓其承擔全部責任。此外,這樣做可以讓每位業(yè)主之間相互監(jiān)督,相互小心,以便構建相互協助監(jiān)督,互相愛護的和諧的社區(qū)環(huán)境”。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趙廉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還應該追究相關單位或者相關管理部門的責任,畢竟這是疏于管理導致的事故,“利用責任承擔機制讓有關部門單位負起責任”。“如果裝有攝像頭,哪里拋出來的可以監(jiān)控到,或者如果物業(yè)采取監(jiān)管措施,這些問題也可以避免,所以物業(yè)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畢竟物業(yè)有安全保護義務。”趙廉慧說。
據了解,為避免高空墜物事件發(fā)生,相關部門對高層樓房的窗戶設計出臺了指導性意見和相關規(guī)范措施。2009年,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曾出版發(fā)行《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作者是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管司。該書明確指出,高層建筑不應采用外平開窗,而已經采用外平開窗或推拉窗的,應有加強牢固窗扇,防止脫落的措施。不僅如此,地方政府對此也有明確規(guī)定。
《北京市住宅建筑門窗應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建筑外窗應為內平開下懸開啟形式,高層及超過100米高度的住宅建筑嚴禁設計或采用外平開窗。采用推拉門窗時,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