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用母親錢打賞主播25萬

中國日報訊,大年初三(1月30日),家住上海的孫女士打開微信支付功能,卻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微信錢包中少了2萬元。一開始孫女士以為是自己手機遭到黑客攻擊,錢被盜刷。誰知一查微信支付綁定的銀行卡余額才驚覺,自己的25萬元血汗錢竟然也“不翼而飛”了!孫女士立刻找到自己微信支付的支出明細,發(fā)現(xiàn)從2016年12月25日開始,自己的錢就陸續(xù)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轉給了“騰訊公司”。錢為什么會莫名其妙的轉給“騰訊公司”?孫女士夫婦百思不得其解。而13歲女兒的反常表現(xiàn),讓孫女士開始把懷疑的目光轉向女兒身上。在父母的追問之下,13歲的小蘇最后不得不承認是自己偷用家長的手機,并通過騰訊一款APP購買了大量“K幣”打賞給一位名叫“楊光”的男主播,同時也在該男主播的QQ粉絲群中撒了多個紅包。事情發(fā)生后,孫女士沒有打罵孩子,而是希望坐下來和孩子平靜地聊聊,可孩子的態(tài)度讓孫女士很不是滋味:“孩子現(xiàn)在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了,但是到現(xiàn)在她也不愿意跟我說他們到底聊了什么內容?是誰讓她打賞的?”孫女士知道自己的孩子在課余時間會玩手機,她覺得這是學習之外的放松娛樂便沒有禁止,卻沒想到孩子用自己的血汗錢在“瘋狂”打賞男主播?,F(xiàn)如今,這錢該如何要回呢?
家長報案索要巨款成難題
面對消失的25萬元,孫女士夫婦最終決定報警。后經民警了解,報警人小蘇在“全民K歌”直播平臺是主動送禮物給男主播的,期間并未發(fā)生任何詐騙行為,所以公安機關并未受理此案。不構成詐騙,公安機關沒有辦法受理,25萬元巨款到底能不能追回成了一個大難題。
法邦網律師認為這類事件的確不構成刑事案件,而是一種自愿的民事行為,應通過民事途徑進行解決。由于小蘇未滿16周歲,仍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行為現(xiàn)在遠超過自己的認知,可以通過法律做無效認定。從法律角度來講,類似事件一旦發(fā)生,未成年人未經父母許可所進行的大額消費是可以追回的。小蘇的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是可以認定小蘇這種打賞花錢的行為為“無效”,以此追回這筆“巨款”。不僅是小蘇這種“打賞”的錢可以追回。建議孫女士夫婦找到直播平臺相關負責人進行商議,協(xié)商解決,此前便有家長舉報未成年孩子偷拿母親手機充錢購買昂貴的虛擬物品送給主播,一個月花了近3萬元的事情發(fā)生,直播平臺經過核實,確認相應賬號最近有相應購買記錄,便將全款退還。
同時提醒家長們,對于未成年人的金錢管理,家長應盡到自己的監(jiān)護職責。例如,大額錢財、銀行卡密碼、微信支付密碼等,盡量不給孩子掌控的機會,畢竟孩子還屬于未成年人,對于社會的認知尚未成熟,行為也難免沖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