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撿到錢包被家長據為己有

澎湃新聞訊,失主范女士介紹,自己和男朋友是廣東人,今年春節(jié),特意到武漢的親戚家玩,2月1號下午四點半她和男朋友一起逛到一家服裝店,在休閑區(qū)男朋友將自己的錢包交給了她,范女士說男朋友的錢包比較大,自己放進包里的時候拉鏈沒有拉上,錢包有可能在自己在店里彎腰看東西的時候掉下來了,自己當時也沒注意到。離開這家服裝店七八分鐘后范女士發(fā)現錢包不見了,便立即到服裝店里尋找,可是回頭找了一圈也沒有發(fā)現,于是報了警,范女士說錢包里面有2000元左右現金,有兩張身份證,有大概十張左右銀行卡和信用卡,因為自己和男朋友馬上就要回廣州了沒有身份證特別的不方便。民警調取了服裝店的監(jiān)控發(fā)現,范女士的錢包掉在地上,兩分鐘后一對男女帶著一名七八歲的兒童來到服裝店,好像是一家三口,其中的小朋友發(fā)現了錢包,小朋友撿到了交給了媽媽,然后媽媽打開了錢包,可能是看到里面現金很多,她看到之后馬上就塞到自己的包里面,男士站在一旁也沒有反對,隨后三人快速離開了服裝店。
拾得遺失物應如何處理

父母當著孩子的面將撿到的物品占為己有實在是不應該,從小老師就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可是大人不一樣,這對孩子來說是很不好的示范,范女士希望對方能將錢包里面的證件和銀行卡還給她們,現金她們可以不要。目前轄區(qū)派出所民警已經著手調查此事,目前并沒有人歸還,希望撿到錢包的女子能盡快將錢包返還失主。
那么肩帶他人丟失的物品的正確做法是什么呢?《物權法》第l09條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段餀喾ā返趌ll條則規(guī)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比魏稳藫斓竭z失物以后,應該找尋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同時要妥善保管遺失物,而不能據為己有。
當有失主來領取遺失物時,拾得人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費用,比如為找尋失主或上交有關部門的交通費用等等。但拾得人不能要求失主支付報酬,更不能以不歸還遺失物作為索要報酬的手段。但是,按《物權法》第112條規(guī)定,對失主曾經公開懸賞尋物的,拾得人有權要求失主支付承諾的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