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降鐵球砸死女嬰
四川遂寧女嬰言言(化名)去世即將滿月時,她的父親12月6日晚在出事地遂寧船山區(qū)油房街點蠟燭進行祭祀。11月11日上午11時8分,不滿周歲的言言躺在嬰兒車中經(jīng)過此地時,被一顆從天而降的健身鐵球砸中,當晚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事后提取居民樓住戶指紋,但沒找到鐵球主人。該工作人員表示,若未能確定責任人,沒有不在場證據(jù)的所有住戶將作為責任起訴對象,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陳亮說,該案件造成女嬰非正常死亡,涉嫌犯罪,警方應(yīng)立刑事案件進行偵查,通過大量走訪、查看監(jiān)控等手段確定責任人,若能查明,則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刑事上的責任。
船山公安分局上述工作人員說,此事最初定為意外事件處理,至于是否立刑事案件,還在商議中?!霸谕惏咐?,有立案處理的,也有作為意外事件來處理的。不過,我們已成立調(diào)查組,是否立案,都不會影響此事的調(diào)查。”(澎湃新聞)

二、警方:在場住戶或共同擔責
目前在取到指紋的住戶里,找不到和鐵球指紋吻合的主人。他表示,若一直沒找到的話,沒有不在場證據(jù)的所有住戶將作為責任起訴對象,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jù)《侵權(quán)責任法》 第八十七條的固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quán)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quán)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因此,如果鐵球一直無法找到所有人的話,對于女嬰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整幢樓的居民可能都要共同承擔。當然,如果居民有證明證明自己當時不可能成為侵權(quán)人人的,可以排除責任。
另外,鐵球砸死孩子遭成命案,如果是行為人有意為之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目前,該案定性為意外事件,但警方仍會繼續(xù)查訪,盡力找到鐵球主人,弄清事情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