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將出臺網約車細則
10月8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公布了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引發(fā)全社會高度關注。其中,北京草案擬規(guī)定網約車需要北京市戶口、車牌;上海網約車需要同時滿足滬籍+滬牌兩個條件,新規(guī)還對駕駛員、車輛準入等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深圳網約車駕駛員必須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效的本地居住證,廣州規(guī)定駕駛員需要至少初中畢業(yè)。這樣的嚴苛政策,對于剛享受到網約車新政的滴滴等打車軟件來說無疑是突如其來的“危機”。
網約車出交通事故責任如何界定
網約車確實存在管理方面的漏洞,相信此次網約車管理細則的出臺除了能夠規(guī)范網約車市場,對于城市交通秩序以及網約車乘客人身安全都會有很好的保障。
現(xiàn)在的網約車大多為私家車輛,根本沒有機動車運營許可,也極少有車主購買第三者意外險。因此,網約車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在理賠問題上會有一系列法律問題。那么,網約車出交通事故責任如何界定?
之前,交通運輸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7個部門聯(lián)合頒布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部令。對于網絡約車服務中如果出現(xiàn)安全事故這一情況,辦法明確規(guī)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但是,除此之外,專業(yè)人士認為,相應平臺還應負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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