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iPhone 7首炸 Note7六炸
據西陸網報,9月29日消息,三星Note 7國行版已經出現(xiàn)第六炸了,每天三星都經歷一場“鬼知道發(fā)生了什么?”的過程?,F(xiàn)在有消息,蘋果iPhone 7首炸了?該用戶是來自國外網友。
國外網友kroopthesnoop在Reddit論壇發(fā)帖,曬出首例iPhone 7爆炸照片。沒有描述當時爆炸的詳細時間、地點,只是說“至少包裝沒著火”。通過照片來看,該蘋果iPhone 7手機屏幕和背板已經分列開,有明顯灼燒的痕跡,看來完全報廢。到底是怎么回事,最終kroopthesnoop回答稱:“我不太確定,但肯定是工廠或者運送途中除了問題”。
今天的社會,手機對于每個人來說都必不可少,如果在我們身邊發(fā)生了手機爆炸,作為消費者應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二、 消費者如何維權
我國《消費者權利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是消費者維權的法律依據。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guī)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jiān)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