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曝多名幼童疑被老師針扎
網曝多名幼童疑被幼兒園老師針扎,一名當事孩子的家長蘇女士表示,她的兒子今年3歲半,在長春市紅旗街附近的一家幼兒園上小班?!拔沂巧现苋l(fā)現的問題,當時看到孩子身上有兩個很小的疤痕,我問他怎么回事,他說是蚊子咬的?!碧K女士稱,因為天氣已經涼了,她對孩子的說法提出了質疑,“我說這天哪有蚊子啊,結果孩子又說是自己不小心碰的?!?/p>
之后,蘇女士再次詢問了孩子的傷情。“我就跟我兒子說,咱們周六周日不上幼兒園了,你跟我說實話,結果孩子就說是老師扎的了。”孩子的回答讓蘇女士的心頓時揪了起來。“我問他是哪個老師扎的,他說是沈老師,我問為啥扎他,他就說是因為不聽話?!碧K女士稱,當時兒子告訴她,如果孩子將情況告訴家長,孩子還會被老師扎。“當時我就覺得事情不對了,就在群里跟其他家長說了一下,結果很多家長都發(fā)現自家孩子身上有傷?!?/p>
二、幼兒園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對于層出不止的學校、幼兒園體罰學生,虐待學生的新聞,廣大網民一定覺得很是憤慨。在我國,對于在校學生的權益的保護主要是通過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來進行保護的。依照我國侵權責任法對于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中,有三條是關于在校學生以及幼兒園的孩子的。
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此案中,由于老師對學生進行指針,孩子的身體和心靈都受到了傷害,并且如果孩子因此受到更嚴重的傷害,在侵權責任法上該幼兒園以及老師是應該對此承擔侵權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