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聞侵權責任應如何承擔
由于新聞侵權行為傳播快、范圍廣,給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失和名譽損失也是無法估量的。按照我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新聞侵害名譽權的法律責任應主要適用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方式。具體的責任承擔人有信息提供者、記者(通訊員)、編輯、法人等,他們之間的責任應怎樣劃分呢?其責任應作具體的分割如下:
(一)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實,應由其承擔責任,根據(jù)損害后果的大小,分別以其個人名義在該報刊予以更正,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或賠償損失。
(二)記者原稿失實的,其承擔責任的方式同上。
(三)未經(jīng)作者同意,編輯部修改后失真的責任,視不同情況,應由該報刊社以法人的名義予以更正,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四)轉載的刊物失真等造成名譽侵權的,由其報刊按上述方式承擔責任。
(五)作者報刊社均有責任的,由其共同承擔責任。
二、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合并適用嗎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chǎn);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這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以上便是新聞侵權責任應如何承擔,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合并適用的具體內(nèi)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于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lián)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jù)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yè)的法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