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息約定不明的處理標準
利息條款或約定是民間借貸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但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zhì),因合同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系,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如有的約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約定利息,有的約定還不明確等等情況經(jīng)常出現(xiàn)。因此《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zhì),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無須經(jīng)過《合同法》第61條規(guī)定的補缺程序,直接確定為不支付利息?!逗贤ā返?11條第2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碑斒氯藢χЦ独⒌钠谙逈]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予以確定,即“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zhì)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nèi)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痹趯嶋H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時,如果對當事人之間的借款關系認定為無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時,貸款人主張收取逾期歸還借款的利息,則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二、借款人可否提前還本付息
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約定,這以合同當事人對利息事先有約定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利息支付義務。在此,利息的支付必須符合支付要求,具體有三項條件:第一,支付期限要求。包括兩項內(nèi)容,首先是利息清償?shù)臅r間,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利息于債務人清償本金時一并清償。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其次是利息多少的計算時間。利息計算的標準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間為準。但是,在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情況下例外。根據(jù)《合同法》第71條第1款規(guī)定:“債權(quán)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quán)人利益的除外?!痹诿耖g借貸合同中,借款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債務呢?這個問題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雙方未約定利息的情況下可以,因為此種情況并不損害債權(quán)人的利益。但是,如果雙方約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債權(quán)人可以拒絕提前償還,因為提前償還將直接減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對債權(quán)人利益有一定損害。拒絕提前履行對債權(quán)人而言是一項權(quán)利,債權(quán)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逗贤ā返?08條同時規(guī)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以上是關于“利息約定不明的處理? 借款人可否提前還本付息?”等問題的分析。如果你還不清楚的話不妨問問專業(yè)的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幫您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