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有什么行使條件,代位權的行使條件是什么呢?
此文章幫助了290人 作者:北京債權債務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代位權有什么行使條件?代位權的行使條件是: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jīng)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北京債權債務律師溫馨提示:
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時,會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圍上,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nèi)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nèi)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應是債權人重點關注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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