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因?qū)Ψ教岢龇质侄詺?/strong>
2011年,兩原告女兒王曉燕經(jīng)被告彭慧介紹與被告王留建相識戀愛,雙方見過家長后即在王留建家同居,并約定今年5月舉行定親儀式,王曉燕還辭去工作在王留建家?guī)兔ρb修房屋。2012年5月初,王留建突然無故冷落王曉燕,王曉燕難以承受打擊而產(chǎn)生輕生念頭,并告知王留建,從2012年5月6日23時52分王留建發(fā)給王曉燕的短信“你在哪?別嚇我”便可得知。王曉燕的死亡系王留建突然毀婚引起,且王留建在得知王曉燕有輕生念頭時未及時告知原告,以便采取挽救措施。被告彭慧在王曉燕死前一直和其在一起,并共同飲酒,在飲酒后也未及時將王曉燕送回家。綜上,兩被告對原告之女王曉燕的死亡各負有50%的責任,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127022. 5元。
酌情判令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
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王曉燕經(jīng)彭慧介紹與王留建相識戀愛,后被告王留建因個人原因逐漸疏遠王曉燕,致王曉燕情緒低落。王曉燕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選擇極端方式結(jié)束自己的生命,雖令人惋惜,但造成死亡的后果應由其本人承擔。戀人在戀愛期間有相互選擇保持或終止戀愛關系的權利,本案中,王留建欲終止與王曉燕的戀愛關系,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王留建在王曉燕自殺前無不適當?shù)恼Z言和行為刺激過王曉燕,也無證據(jù)證明王留建事先知道王曉燕要自殺,王曉燕跳河自殺系突發(fā)事件,王留建在無法預知的情況下,不能避免悲劇的發(fā)生。因此,王留建與王曉燕跳河身亡的損害后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被告對王曉燕的死亡主觀上沒有過錯,客觀上也未實施侵權行為,故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王曉燕畢竟是因與王留建戀愛過程中感情受挫而選擇結(jié)束自己的生命,給兩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創(chuàng)傷,本院酌情確定由被告王留建補償兩原告2萬元人民幣,以撫慰兩原告失女之痛。
律師認為:男女雙方在戀愛過程中,一方提出結(jié)束戀愛關系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另一方因此而自殺造成傷亡的,造成傷亡的后果應由其本人,但提出結(jié)束戀愛關系的一方對其傷亡后果有過錯的,應承擔與其過錯程度相應的賠償責任。提出結(jié)束戀愛關系的一方雖然對對方傷亡后果沒有過錯,但結(jié)束戀愛關系畢竟是對方傷亡的誘因,法院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酌情判令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以體現(xiàn)對生命的尊重和對生者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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