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怎樣防范一方偽造債務
偽造離婚債務是侵占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諸多手段中最為惡劣的一種情形,在訴訟過程中一經(jīng)查實屬偽造債務,法院一般會以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給予司法處罰。但在實踐中,給予處罰的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查實偽造相對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對該債務不予認定。
偽造假債務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當然,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guī)則,“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論界普遍的觀點是,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對債務問題進行處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
(一)如果一方當事人對債務不予認可,通常對債務不予實質(zhì)審理,而是建議債權人另案起訴。
(二)“造假”要面臨鑒定、質(zhì)證的考驗,還要面對婚姻法四十七條所規(guī)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參與人還要承擔偽證據(jù)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因此,由以上內(nèi)容可以看出,對方債務造假問題是可以防范和解決的。
二、如何預防離婚時偽造債務
在實踐中,給予處罰的相對較少,主要原因是查實偽造相對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對該債務不予認定。請看如下幾個方面:
(一)若該借款并沒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則只能算作對方的個人債務,不應由配偶承擔。
(二)在訴訟中,若只有借條,而債權人不出庭作證,則該借條一般不會認可。
(三)找到該債務的債權人要求說明債務形成的來龍去脈。虛假債權人大多編造的理由是,對方因公司經(jīng)營需要向對方借款,若該債款不是用于股東出資,則不應由個人承擔。
(四)從借款的時間上的紕漏來說明該筆借款的虛假性,或根本沒必要用該筆借款,來達到不予認可該債務的目的。
以上是關于“離婚時怎樣防范一方偽造債務”以及“如何預防離婚時偽造債務”的有關夫妻債務的法律材料,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夫妻在離婚時的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而假如債務屬于夫妻某一方的個人債務,那就應由該夫妻個人償還。如果您在夫妻債務的償還問題上遇到了糾紛,建議您不妨去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