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借款后下落不明
2010年8月1日,李某向張某借款兩萬元,李某為張某出具了借條一張。雙方約定一年后,即2011年8月1日還款。借款期限屆滿后,張某欲找李某索要欠款,卻聯(lián)系不上李某。多方打聽后得知,李某因無力償還借款兩個月之前逃跑了?,F(xiàn)在一直下落不明。張某到處打聽李某的消息卻一直未能找到李某本人。張某對于這種情況感到十分的無奈,不知道自己的欠款還能不能要回來。
債權人應該如何討債
實踐中,債務人因無力償還欠款跑路下落不明的情況常有發(fā)生。依照法律規(guī)定,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采用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原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債權人應當準備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借貸關系。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不能聯(lián)系上債務人的,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通知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后,債務人沒有到庭應訴的,并且債權人有充足證據(jù)證明借貸關系,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法院判決作出后,債務人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可以依照具體情況選擇執(zhí)行方式。比如凍結(jié)銀行卡、扣劃等方式執(zhí)行債務人的財產(chǎn)。如果因債務人下落不明而且債權人的證據(jù)不能明確證明借貸關系,法院應當作出終止訴訟的裁定。
因此,本案中張某應當向法院起訴李某要求還款。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實踐中債權人一定要注意時效問題,應當及時起訴維護自己的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條規(guī)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chǎn)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jù),受理后公告?zhèn)鲉緜鶆杖藨V。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jīng)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