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屬于共同侵權
1、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八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未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3、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shù)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4、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5、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二、共同侵權的情形有哪些
1、意思聯(lián)絡的共同侵權行為
意思聯(lián)絡的共同侵權行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權行為,即數(shù)人基于主觀上的關連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這種共同侵權行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實行行為人、教唆行為人和幫助行為人。
2、客觀關連共同的共同侵權行為
是指數(shù)人既沒有共同故意又沒有共同過失,實施的行為直接結(jié)合,造成同一個損害結(jié)果的侵權行為。這里所謂的行為直接結(jié)合,實際上就是客觀的關連共同。
3、共同危險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有侵害他人權利危險的行為,并且已造成損害結(jié)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誰是加害人。
4、團伙成員的侵權行為
團伙組織的成員的集合行為,是指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如果沒有團伙的集合行為則可以避免造成損害的結(jié)果發(fā)生,如果該集合行為可以歸責于該團伙,則該團伙的成員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哪些屬于共同侵權”以及“共同侵權的情形有哪些”有了進一步認識。在共同侵權中,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而連帶責任人根據(jù)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shù)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如果遭遇共同侵權,最好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向部分或者全部的連帶責任人索償,從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