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認定夫妻共同債務,關鍵看借的錢,是否用于雙方共同的生活或生產(chǎn)經(jīng)營了。如果是借錢一方自己用了,對方不知情,或者不認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沒有因為借錢這個事情從中得到好處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債務,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債務。
諸如一方借款給其自己的親威結婚用的債務、除了自己掏錢還格外借了一部分錢給老家人或者近親屬蓋房或者買房子的債務、借錢用于開公司對方不同意事后也沒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債務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貸形成欠款的債務等都屬于個人債務。
而最常見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認可的共同債務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購買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雙方或單方借款買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財產(chǎn)處理的,那法院會根據(jù)公平原則,即便另一方不認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會認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債務;
3、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一直不向家里交錢,另一方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開支發(fā)生的借款;
4、或者為了還共同房貸借的款,也是共同債務。
二、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追討
1、一般來說,夫妻結婚之前所欠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但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這表明債權人能證明所負債務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其有權要求以債務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而作為夫或妻一方在離婚時,也有權要求對方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來償還該債務。
2、夫妻結婚之后所欠的債務通常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以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但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3款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清償。
3、對夫妻離婚前已經(jīng)存在的債務,離婚后如何承擔?;橐龇ń忉專ǘ┑诙鍡l規(guī)定: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jīng)對夫妻財產(chǎn)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shù)?,人民法院應當支持?/p>
以上內容就是對有關“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追討”等問題的詳細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債權人在借債給他人時,要先確定該債務是否屬于借債人夫妻的共同債務,如果是,那么債務人要注意保存好能夠證明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證據(jù),并注意防范債務人以各種方式逃債。在借債人本人不肯還錢時,債權人應及時向借債人配偶追償,必要時應當及時提起債務糾紛訴訟。具體應該如何進行債務糾紛訴訟,建議您咨詢專業(yè)債權債務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