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合同該怎么寫
擔保合同怎么寫就是指擔保合同的內容是什么,以下為您展示有關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的內容。
1、保證合同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范圍;
(5)保證的期間;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7)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質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4)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6)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簽訂擔保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1、 不要人情擔保。
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于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2、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
這種擔保違背自愿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采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3、不要賄賂擔保。
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王某在某地辦了一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王某找到某局領導:“我們廠急需10萬元資金,貸款機構方面的工作我已經做好了,就缺擔保人,事成后再給你1萬元?!痹擃I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后王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王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
4、不要無效擔保。
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才有資格做擔保人,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不能作為擔保人。如果由這些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作擔保,會因不合主體資格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這點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應多加注意。
上文為您描述了關于“擔保合同該怎么寫以及“簽訂擔保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解決擔保問題能提供一定的幫助。此外,您還應該知道更多的擔保知識,比如: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范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還說什么“反正自己貸款自己還,我只不過蓋個章辦個手續(xù)而已”,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因此,當您遇到此類問題時,建議您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yè)律師,聽取他們的專業(yè)意見,以避免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