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失蹤如何追討借款
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來追討借款,具體辦法有兩個:
1、直接向法院起訴追索借款。
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符合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立案條件,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滿后,債務人仍不應訴時,法院對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作出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xù)后,法院可以通過拍賣債務人房屋、財產,來清償其債務。
2、向法院申請宣告?zhèn)鶆杖藶槭й櫲耍缓笥纱苋藦氖й櫲说呢敭a中償還借款。
《民法通則》第20條規(guī)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钡?1條規(guī)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代管?!薄笆й櫲怂范惪?、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比绻麄鶆杖讼侣洳幻饕褲M兩年,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zhèn)鶆杖藶槭й櫲说纳暾?。法院受理后,會發(fā)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后,如果債務人重新出現(xiàn),你就可以要求他還款。如果債務人未出現(xiàn),失蹤的事實得到確認,法院就會據此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并同時確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此后你就可以向債務人的財產代管人要求還款,如果代管人拒絕還款,你可以財產代管人為被告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強制代管人支付。
二、怎么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
出借人依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提起訴訟,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債務人歸還債權人的借款的時間尚未確定,即債務人應當歸還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債務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歸還的義務。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前,債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立即還款。
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后,債務人才有義務歸還借款,債務人才有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從而侵犯到債權人的利益,從而訴訟時效起算。
上面我們?yōu)榇蠹医榻B了“債務人失蹤如何追討借款”以及“怎么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如果出借人在追討債務時發(fā)現(xiàn)找不到債務人了,可以參考一下上面的介紹。借貸當事人在借貸時一定要注意出具書面協(xié)議。民間借貸是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xié)議或達成口頭協(xié)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借貸協(xié)議對雙方當事人至關重要,出借人還可以請專業(yè)律師協(xié)助簽訂協(xié)議,避免借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