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
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二、行使代位權要注意哪些問題
代位權訴訟的提起條件不同于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二者的關系是起訴條件和勝訴條件的關系。實踐中掌握此問題應注意:
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
合同法第73條規(guī)定的代位權為債權人的權利,《合同法解釋(一)》于第11條進一步規(guī)定了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jù),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不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或仲裁確認的債權。
2、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尚未到期,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時效即將屆滿,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在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尚未到期,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時效即將屆滿時,應當允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但應規(guī)定行使代位權結果歸于債務人,由次債務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
3、有抵押、質押擔保的債權,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在債權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情況下,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并不會給債權人造成損害,故債權人無行使代位權的必要,應規(guī)定不能行使代位權。這樣既可以防止債權人濫用權利,對債務人的權利進行不必要的干預和限制,也可減少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但抵押、質押不足以保證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就不足部分可以行使代位權。
針對一般在行使代位權中遇到的難題,給您講述了關于“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以及“行使代位權要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知識,希望對您的代位權行使有所幫助。另外,如果您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遇到了其他一些法律問題,建議您可以去咨詢這方面的律師,確保自己能及時行使代位權,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