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為屬于侵犯名譽權
1、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tài)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則》第101條后端規(guī)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通意見》第140條規(guī)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2、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布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tài)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布開來的方式?!睹穹ㄍ▌t》第101條后段規(guī)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征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說內容存在侮辱、誹謗情節(jié),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內容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機關、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分發(fā)本單位、本系統(tǒng)或者其他一定范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內容引起名譽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新聞單位根據(jù)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qū)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2)因被動采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fā)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fā)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的,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消費者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但借機誹謗、詆毀,損害其名譽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新聞單位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其名譽權;主要內容失實,損害其名譽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其名譽權。
二、被侵犯名譽權該怎么辦
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以上是關于“哪些行為屬于侵犯名譽權”以及“被侵犯名譽權該怎么辦”的有關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名譽如果被損壞了,會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工作、生活,甚至會影響到我們的心理健康,不利于我們的發(fā)展。所以,當您發(fā)現(xiàn)自己的名譽權被侵犯時,建議您可以去咨詢專業(yè)的律師,追究對方的侵權責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