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決借貸利息糾紛
1、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并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2、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二、超四倍利息履行后能否要求返還
雙方約定利率超過四倍,在履行完畢后,借款人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司法實踐是,對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還。其理由是根據訴訟法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不得超過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保護”按此條規(guī)定:“超過部分的不保護”既不保護貸款人收取超過的部分,也不保護借款人返還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間拒絕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屬于贈與部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的贈與行為,屬于單向合同,借款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但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且受贈人即貸款人沒有違反撤銷權內容的規(guī)定,借款人無權行使撤銷權,即要求返還多付的部分法院將不支持。
以上就是“如何解決借貸利息糾紛”以及“超四倍利息履行后能否要求返還”的全部內容,希望給約定了利息的民間借貸當事人有所幫助。另外,要提醒借貸雙方的是: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由此可見,民間借貸也不得約定復利(即利滾利)??赐晟厦娴膬热莺?,如果您對于利息問題還有疑問,可以來電咨詢專業(yè)的債權債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