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常常因為所欠資金太多而導致在有效期內無法償還,而債權人有時則會起訴債務人,從而引起個人債務糾紛。那么,個人債務糾紛如何起訴呢?有時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就扣押債務人的財物,債權人可以這么做嗎,債權人能否扣押債務人的財產?請看具體內容。
一、個人債務糾紛如何起訴
(一)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jù);無書面借據(jù)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于是否“借貸關系明確”。對于“借貸關系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于借貸關系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系明確”的證據(jù)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三)訴訟應注意以下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你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jù)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證據(jù)的證明力夠不夠。短信、錄音、聊天記錄等都可以。
二、債權人能否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一)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二)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yōu)先實現(xiàn)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xiàn),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發(fā)生債務糾紛之后,債權人可以自行解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要起訴的話,債權人一定要知道個人債務糾紛如何起訴。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走訴訟程序,提交相關的證據(jù),才能夠更有效地追回債務。另外,對于債權人能否扣押債務人的財產這一問題,法律有明確的規(guī)定,債權人要了解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雖然債權人有追回債務的權利,但也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在追討債務過程中遇到了問題,可以來電咨詢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