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書寫欠條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具體來說:
1、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2、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二、出具欠條時應寫幾份條據
出具欠條時,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欠條”則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具有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欠條和借條不同。“借”是“欠條”形成的一種原因,但不是“欠條”形成的唯一原因。書寫欠條時,要分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書寫。出具欠條時,條據最好一式兩份,每人一份。實際生活中,大部分人在書寫欠條時都很隨意,糾紛也時有發(fā)生,建議當事人發(fā)生糾紛后,咨詢一下律師該怎么辦,快速解決糾紛,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