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中沒約定利息怎么辦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并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guī)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二、借款到期不還怎么處理
借款到期不還是出借方最擔心的事情,不能及時回款有時是借款人沒有了償還能力,有時是借款人有償還能力而拒絕償還。那么依法解決借貸糾紛是出借方最后主張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好辦法了。如果采用了依法解決借貸糾紛的方式,就一定不要忽略訴訟時效的重要性。
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往往有特殊的關系,出借方有時礙于情面或者考慮到借款人的實際困難而沒有及時主張債權,嚴重的甚至超過了訴訟時效,喪失了得到法律保護的機會。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關于訴訟時效的問題是這樣規(guī)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
只要出借方在債權到期后的兩年內向借款方主張權利,就可以使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其實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解決起來并不復雜,只需要求借款人在催款單(或者借條)上簽字確定催款時間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拒絕在催款單上簽字,那就要考慮及時訴訟,以免因證據(jù)不足而超過訴訟時效。當然,在注意借款人的訴訟時效時也別忽略了對擔保人的訴訟實效。
之所以有人選擇民間借貸就是被其超高的利息所吸引,這樣可以收到較高的利益,可是如果借條中沒約定利息怎么辦,借條中一定要有利息的條款嗎,如果就此發(fā)生利息糾紛該怎么處理。另外對于還款期限該怎么約定,借款到期不還怎么辦呢,這些問題可以請教專業(yè)的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幫忙解決這一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