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應當包括哪些內(nèi)容
借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借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gòu)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借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借”或“今借”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借條的正文要寫清借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shù)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借方單位名稱和經(jīng)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借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借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借條寫作的注意事項欠條是付還借物、借款或索要欠借物、借款的憑據(jù),所以在寫借條時不可潦草從事。同時借條要好好保存,以防丟失。
二、書寫借條應注意什么
“借條”是指借、貸雙方在設立權(quán)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quán)人出具的債權(quán)憑證?!敖钘l”,又稱為“借據(jù)”,“借據(jù)”是比較正式的叫法?!敖钘l”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貸現(xiàn)金時,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往往會要求借款人開具“借條”,交由出借人收執(zhí),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在借用物品時,有時出借人也會要求對方打張“借條”。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為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chǎn)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簽名等于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nèi)容,沒有簽名,就等于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后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
(三)“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內(nèi)容表達不清,或數(shù)目不清,產(chǎn)生糾紛時,借款人又不認可,訴訟風險是很高的。關于借款數(shù)目,最好能先用阿拉伯數(shù)字書寫,然后再用大寫中文數(shù)字書寫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