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就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對其民事權利給予保護的權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如果出借人在法定的期間內(nèi)不要債的話,就沒辦法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了。那么,打了借條之后,怎么算訴訟時效呢?
一、無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怎么算
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規(guī)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明確拒絕履行,訴訟時效從拒絕時起算;二是消極不履行(如債權人給債務人寫信要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且給其必要的準備時間(又叫寬限期)屆滿后債務人仍未履行的,視為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訴訟時效應從寬限期屆滿時開始計算。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怎么辦
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要再次重新開始計算,且中斷次數(shù)法律上并無限制,可以多次中斷。也就是說,在開始計算時效的2年中,只要權利人又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又同意履行義務,則這2年的訴訟時效就以再次主張權利或再次同意履行義務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但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應以有證明力的方式進行,如書證請求,有證人在場等,權利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要防止空口無憑而難以查證的現(xiàn)象,否則訴訟時效不能中斷。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借錢的時候不打借條,打了借條也很簡單,不約定還款期限等問題,很容易發(fā)生糾紛。如果沒約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債,但是法律是有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出借人應熟知訴訟時效的相關規(guī)定,不懂的最好問問律師,以免過時討債無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