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設定如何擔保?
民間借貸是一種金錢債務。出借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往往要求借款人借款的同時提供一定的擔保。根據(jù)借款合同本身的特點,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二)保證擔保。
民間借貸中的保證,是指貸款人與保證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民間借貸保證可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三)質押擔保。
質押指的是為擔保債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
二、民間借貸如何計算利率?
民間借貸可由借貸雙方自行約定,但約定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無息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刊意見》第6條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sh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也就是說,如果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屬于謀取高利的范疇,超過部分法律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