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債務訴訟時效的計算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钡谝话偎氖畻l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备鶕?jù)這些規(guī)定,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其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第一,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币蚨鋬赡甑钠胀ㄔV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shù)的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二、借條的最長時效有多長
借條的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guī)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guī)強制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
如果欠條上并沒約定還款期限,根據(jù)合同法第62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如果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你有權隨時要求對方還款,但自你要求對方還款,而對方不還款的時候起,你此時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自這個時間起開始計算二年的訴訟時效。如果一直沒有向對方主張過權利(即索要過欠款)的話,那么最長的受法律保護時間為二十年。
